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成立以吴芳理事长为顾问、省政府督导专员、党委书记贺建华、院长刘耘为组长,副理事长赵景春为副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疫情情况及上级有关精神,全面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智凯强;副主任:梁德育、姜伟、吴若泉、李升政、吴瑛、曹小波;成员:各系部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
办公室主要职责:做好三类人员的摸排工作;做好数据汇总,及时向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数据,每日一报;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做好本部门防控工作的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值班制度
严格按照学院寒假值班表落实值班、带班制度。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干部人事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明确专人,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学院各项防控工作落在实处。若假期延期,仍按值班安排顺延,具体开学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整工作安排
因工作需要留校工作人员出门或上岗值班一律戴口罩,校内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全院师生员工按现状在家和现在地休息,未得到学院的通知均不得私自返校和参加任何社会活动。校内在建工程暂停施工,施工人员未经疫情检测与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返回施工场地或进入校园,在建工程未得到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不得动工。学院门卫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严防死守,对进入校园的各类人员、车辆须报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凡拒不服从门卫人员检查登记强行要求进入校园的,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强制驱离。
四、实行分类防控
1.因疫情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为防止疫情扩散,学院原则上不安排聚集性会议,有关工作尽可能在线上安排;各部门如有外出培训、会议、学术交流、下企业锻炼等活动安排,一律停止。
2.干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牵头,各处室、各系部配合,切实摸清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寒假期间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要特别注意摸清湖北籍教职工和学生的信息以及师生出入湖北或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往来的情况,并通过健康巡查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教职工和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的工作。
3.建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群与工作群,重大事项必须首先通过领导小组群发布,再向工作群发布。要及时通过校园官网、官微和QQ群等渠道向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学校官网、官微和QQ群等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及工作安排需经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核。
4.教务处和各系要与顶岗实习学生保持联系,掌握实习学生相关情况,组织顶岗实习指导老师与辅导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信息渠道,结合春节慰问了解学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院。
五、参与联防联控
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要对接社区参与联防联控,及时准确掌握校园周边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校医务室要对接防疫机构获取专业指导,制定科学高效的医务防控办法,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
六、整治环境卫生
后勤处要以防控传染病为重点,在全院范围内组织一次消毒杀毒工作,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杀毒,不留死角。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落实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创造卫生、整洁、健康的校园环境。
七、及时报送信息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学院2020年1月23日下发的紧急通知要求,自1月23日起,各部门负责人和指定的疫情联络员每日11:30前将本部门防控情况(包括假期内出入湖北或接触过从武汉返乡者的人员及家属,须具体到姓名、部门或班级、性别、年龄、电话、出入城市、出入原因、出入时间、现在位置、健康状况、家庭住址等信息)报学院。如发现有疑似症状的须立即报告并要求其去当地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就诊。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防控办主任曹小波,联系电话:182******6990;教职工情况报干部人事处副处长吴瑛,联系电话:135******5642,然后报曹小波同志汇总。最终数据由曹小波同志汇总并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规定时限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
八、严明工作纪律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正处于紧要关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院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要求与工作部署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的,学院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疫情蔓延,致使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将从重从快处理。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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