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度,规范教学管理,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突显我校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近期教学工作重点,由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共同组织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0级、2021级、202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出的全部课程:具体包含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课时、开出学期是否有错,是否有未开、增开、漏开课程及调整等情况;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学分、学时设置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中的修改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的落实情况;见习、实习等执行情况;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1.教学单位自查
时间:4月17日-4月21日
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单位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2020、2021、2022级各专业本学期开设课程进行自查,做到与教务处认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有课程调整的,须有报教务处审核批准的文件。
2.学校抽查
时间:4月24日-4月28日
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处、教务处组织人员对教学单位课程开设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处将对各二级学院(部)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须在4月21日17:30前将自查一览表(附件)纸质档(盖章)及电子档材料报送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处,材料提交联系人:林可心。QQ:986658418。(附:报送的材料以二至三个专业为主。)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情况自查表
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实训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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