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总结和表彰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优秀成果,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超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是深化学校教学改革集中体现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教学改革系统性、原创性、先进性,改革力度大,在专业、课程、课堂建设中具有独创性、高质量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一)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二)在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优化专业(专业群)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教学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三)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四)在组织教材建设工作,加强立体化教材、活页式教材以及工单式教材探索改革,实现国家规划教材立项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五)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六)在实践实训策划、开发和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探索,在加强实训、实习等教学基本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七)在推广应用现有教学成果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并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八)在探索教学研究,促进广大教职员工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应以本院教师为主体,也可以包含行业企业专家。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教学成果奖不得超过1项,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与校外或境外、国外单位合作的项目,我院应为第一完成单位。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为人师表,没有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2.直接并始终参加教学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一般要有连续五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
(二)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良好效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或教材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讨论、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成果项目应当有反映教学成果水平的科学总结或研究报告,有反映成果价值的论文或证明材料。
3.曾经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要求有新的发展和突破,方可再次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同一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有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际物化成果,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不得重复申报。
三、成果设置
(一)院级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成果数量分别不超过1项、2项、3项;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为:
一等奖标准:在理论上有较大的创新性,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较大的突破,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省内或行业内领先水平。奖励金额3000元。
二等奖标准: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创新性,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一定的突破,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在省内或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奖励金额2000元。
三等奖标准:在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并取得一定的人才培养效益,在校内处于领先水平。奖励金额1000元。
(二)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实行限额推荐,推荐名额数量分配标准为: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申报教学成果奖2项;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职能部门可推荐申报1项;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二级学院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
四、评审组织
设立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成员为学术委员会成员。下设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质量办。
(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审议评审奖励工作方案;
2.审议确定评审专家人员名单;
3.审议确定评审专家提出的评审结果建议;
4.推荐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候选名单;
5.讨论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二)评审办公室负责处理评审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
1.具体组织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2.核查申报材料和申报资格;
3.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现场考察;
4.协调处理院级教学成果奖异议;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参加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评审工作内容严格保密。
(四)被推荐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所有参加人,不得参加当年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评审工作。
五、申报、推荐及评审程序
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统一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不受理个人申请。具体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如下:
(一)由教学成果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撰写成果总结和支撑材料;
(二)由教学成果负责人所在系部(部门)组织初评,并填写推荐意见,择优向评审办公室推荐;
(三)由评审办公室对推荐成果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推荐成果进行公布;
(四)由评审办公室提出评审专家建议名单,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由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系部(部门)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选,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后,按总分排名形成评审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六)对评审通过的获奖成果及其主要完成人名单予以公示,对获奖结果持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评审办公室提出,由评审办公室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裁决;提出异议者的真实情况应由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声明并保密。
(七)学院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本届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团队名单。
六、激励和推广
(一)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每年评选一次,并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获奖等级和排名推荐申报上级教学成果奖。
(二)获奖成果计入主要完成人的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各教学系部应加强优秀教学成果转化,加强获奖成果在人才培养实践中的应用,积极发挥获奖成果的示范作用,扩大成果影响。
(四)获奖的教学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将撤销奖励收回荣耀证书,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七、附则
(一)本办法于 年 月 日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督导质量办负责解释。
附件1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
成果完成单位:
推荐系部名称(盖章):
申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制
一、
成果简介
成果 来源 | (填写支撑该成果的研究课题,写明项目来源和项目编号,可不限1项) | |
成果策划/设计起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 |
成果应用开始时间 | 起始: 年 月 日 | |
成果主 要形式 | (此处填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资源、论文、著作等,分行逐项写明)
| |
1.成果简介(对成果主题和主要内容进行概述,不超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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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概述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不超过1500字)
| ||
3.成果的创新点(对成果在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评价、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创新进行归纳与提炼,不超过800字)
| ||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围绕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或围绕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主要完成人姓名 | (排序第 ) |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围绕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或围绕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主要完成人姓名 | (排序第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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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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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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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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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高校工作时间 | 年 月 | 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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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 到高校工作时间 | 年 月 | 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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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 现任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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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 联系电话 |
| ||||
现任 行政职务 |
| ||||||
所属部门 |
| 联系电话 |
|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
| 电子信箱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现从事工作及专长 |
| 电子信箱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
主
要
贡
献
| (不超过500字)
| ||||||
承诺声明 |
本人承诺确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直接并始终参加教学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复制,主要完成人一人一表,按顺序排版(不填视为无效完成人)。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主要完成 单位名称 |
(排序第 ) | 负责人 |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主
要
贡
献 | (不超过500字)
| ||||
授权 声明 |
为使优秀教学成果尽快并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效应,本单位同意在本成果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情况下,授权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宣传推广本成果。
单 位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复制,主要完成单位各填一表,按顺序排版(不填视为无效完成单位)
四、推荐意见
推
荐
意
见 |
(本栏系部或部门填写,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
推荐系部(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五、评审意见
评
审
意
见 |
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审
定
意
见 |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教学成果总结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
成果完成单位: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制
附件3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教学成果支撑材料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
成果完成单位: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制
支撑材料清单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类 型 |
成果策划、设计相关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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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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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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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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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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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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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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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实施、应用相关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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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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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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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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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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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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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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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果评价、成效、推广相关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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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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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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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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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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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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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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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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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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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单可根据成果情况进行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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