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产学合作处职责
一、负责全校科研发展规划、科研相关管理制度的拟定和实施,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引领学校的科研发展方向。
二、负责科研项目的推荐、申报、立项、开题及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课题管理、监督、结题工作。
三、负责学校科研机构的服务与业务管理。
四、负责科研成果的申报、统计、奖励、管理工作。
五、负责科研经费的分配、审批、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校科研数据的统计、报送填写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职称评聘中的科研成果核定工作。
八、负责组织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与保护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教师的学术交流、科研培训等活动。
十、负责学校科研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科研对外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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