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产学合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科研方针政策,具体事实学院领导的决议,协助处长制订和落实全院科研规划。
2.定期、不定期向处长、主管院长汇报科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争取学院领导的支持。
3.协助处长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协调同其他部门的关系。
4.明确本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作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5.负责对各处室、系部教科研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工作。
6.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教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与鉴定工作。
7.组织参与各类研讨会和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
8.协助学院财务部门做好教科研经费的管理和合理使用。
9.协助学院人事部门做好职称科研成果的评定工作。
10.掌握教科研人员教学研究和理论学术研究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11.配合处长加强科研处自身建设,发展工作。
科研与产学合作处干事工作职责
1.院级、协会、学会课题申报、立项、中期和结题管理工作、各类课题评审的会务工作;各类教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工作;教科研成果管理规划的拟定工作;科研管理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术会议、学术报告的会务工作;学术报告资料登记管理工作;科研管理系统、学院官网部门系统维护工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及相关工作;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科研工作简报编辑工作;科研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各类信息的收集与归档管理工作;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科研成果统计、教育部R&D统计、科研奖励计发工作;学院老师职称评定核对工作;处内办公设备的维护、保管工作;处内各类文件、信件收发工作;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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